寒假将至,为方便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办理相关业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假期期间的对外办公时间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办公时间:每逢周二、周三全天
1月:17日、18日、24日(不借款)、25日(不借款)
2月:7日(不借款)、8日(不借款)、14日、15日、21日、22日(离休干部审批)
假期按照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办公
二、对外业务范围
寒假期间只办理住院借款、住院清单的收取、校外固定医院就医申请的审批及公费医疗咨询,不办理医疗报销相关业务。 住院期间如需借款,需提供借款人校医院病历本、转诊单、住院医院催单、委托人有效证件及住院医院的帐户名称、帐号、开户行等详细信息。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87111997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