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对高等教育研究基金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的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附件1、附件2)。
二、验收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3),具体结题要求如下:
研究报告1份,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若研究报告被有关单位采纳,须提供采纳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
学术论文: 提供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等各1份。
所有项目:《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论文1篇;
重点项目:核心期刊论文2篇;
一般项目: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材料交高等教育研究所,结题验收申请书及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项目均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 暂未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应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办法:参照本通知验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结题申请书“单位初评意见”栏内说明情况,其中须注明预期结题时间,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申请书封面右上角请自行加注“申请延期”字样。
3. 如研究报告被《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刊物录用,将在项目结题和今后的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4. 2015年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工作。
联系人:廖秀萍 地址:东区饭堂三楼306
电话:87110591-602 邮箱:xpliao@scut.edu.cnc
附件1 2015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2 2016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11.19
附件1 2015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xls
附件2 2016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xls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