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5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对高等教育研究基金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度和2016立项的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附件1附件2

二、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3,具体结题要求如下:

  1. 研究报告1份,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若研究报告被有关单位采纳,须提供采纳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学术论文: 提供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等各1份。

    所有项目:《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论文1篇;

    重点项目:核心期刊论文2篇;

    一般项目: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81220日前将材料交高等教育研究所结题验收申请书及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2015年度和2016年度立项项目均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 暂未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应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办法:参照本通知验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结题申请书“单位初评意见”栏内说明情况,其中须注明预期结题时间,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申请书封面右上角请自行加注“申请延期”字样。

    3. 如研究报告被《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刊物录用,将在项目结题和今后的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4.  2015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工作。

    联系人:廖秀萍  地址:东区饭堂三楼306

    电话:87110591-602 邮箱:xpliao@scut.edu.cnc

     

    附件1  2015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2  2016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11.19 

附件1 2015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xls附件2  2016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项目.xls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