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体协会:
为了支持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等文件精神,工会面向各在职教职工文体协会设置2020年活动经费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工会登记在册的在职教工文体协会
二、经费标准:每个协会不超5000元
三、经费使用规定:仅限于开展协会文体活动及与发挥协会职能相关的开支。
1. 场地、音响、服装等的租赁费,活动宣传费,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比赛或文艺汇演所产生的交通费、意外保险费、误餐费(不超50元/天·人)、节目编排费、教练劳务费。聘请的教练、节日编排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2.参加文体比赛或演出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一般以租赁为主。确实需要购买的,不超400元/套,且每2年购置一次。服饰的发放应实名签收,不允许代签。
3.不得以劳务费、教练费、课酬、编排费等形式向本协会成员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及学校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四、申报办法
2020年10月31日前将协会本年度的活动安排(计划)及开支(预算)清单、协会成员最新名单(含负责人联系方式)发送至scuta07@scut.edu.cn。逾期未交的视作放弃本年度的经费申请。
五、报销要求
1.单项活动超3000元的支出应提前递交活动预算申请,经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2.单项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应在该活动结束后的3个月内报销完毕,且必须同时报销,事后不再补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无法同时报销的,应附情况说明。
3.票据规范
(1)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40000MCK887211H
(3)发票应列明货品或服务项目明细、单价、数量、总价。
(4)发票背面注明:文体协会名称,发票事由,经手人与证明人的签名;协会负责人在粘贴卡“主管”处签字。
(5)劳务费支出需提供劳务工作量的说明、校外人员领取劳务费需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工行帐号、开户行名称。
4.报销交单截止2020年12月10日。本年度经费不累计到下一年使用。
校工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