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1
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2018年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4-16 浏览量:1025

  各部门工会: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工办〔201316)精神,我校将继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加“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附件1,以下简称“职工互助计划”)和“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附件2,以下简称“女职工安康计划”)两个险种,上一期2015-2018年度互助保障计划有效期将于201853124时止,请各部门工会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了解各项条款,并及时办理2018—2021年度参保手续。

一、“职工互助计划”参保基本事项

1. 参保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截止至2018531日年龄在1660周岁。

2. 参保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类重大疾病。

3. 保费及保障金额

本计划保费为人民币80/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限定参保人员每人购买2份,并由工会经费中补贴20元,即个人自付保费140元。

二、“女职工安康计划”参保基本事项

1. 参保对象

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截止至2018531日年龄在1660周岁。

2. 参保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以及其它各种癌症的在职女职工。

3. 保费及保障金额

本计划保费为人民币55/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限定参保人员每人购买2份,并由工会经费中补贴20元,即个人自付保费90元。

三、其他说明事项

1. 女职工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险种。

2. 两险种保障期均为三年,到期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续保;保障期限一经生效,无论是否享受互助金给付,不再退回保费。

3. 首次参保人员有180天的免责期(即在保单生效之日起的180天内为免责期,提请理赔不予受理),免责期后确诊为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方可受理。

4.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满前30天内办理续保手续的,可取消180天的免责期;保障期满后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作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四、参保注意事项

(一)本保险计划遵循教职工自愿参加原则。

(二)各部门工会在参保汇总表中选定险种、“新保/续保”,填上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基本信息后,对参保人员信息分类汇总(2015年参保的教工应纳入续保人员中汇总)。

(三)2015年度参保人员信息总表发至各部门工会主席邮箱以供参考。

(四)请2018420日前将参保分类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cuta07@scut.edu.cn进行审核(汇总表均以“XXX工会+‘职工互助/安康’+’新保/续保’”格式命名),经审核后的人数和需缴纳保费总额将发至各参保部门最终确认。

(五)430日前各参保部门自行到学校工行或五山工行柜台将确认后的保费转入“华南理工大学结算户”(账号:3602002609000614538,用途注明“XXX工会保费”,两个险种可合并一笔转入),参保人员汇总表纸质材料经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代章)后,与银行回单一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覃柯敏、林武仁,联系电话:87114821

附件1.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docx

附件2.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docx

附件3.参保人员汇总表样表(适用于身份证参保人员).xls

附件4.参保人员汇总表样表(适用于非身份证参保人员).xls

2015-2018年度参保人员信息总表(供参考).xlsx  

校工会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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