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1
关于下拨2017年度工会活动费的通知
日期:2017-04-14 浏览量:3273

各部门工会:

为支持二级部门工会开展活动,校工会自2009年起每年向部门工会下拨活动经费,此举为增进教工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现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省总工会粤工办〔2014〕39号)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粤工总〔2015〕4号)精神,将本年度的经费下拨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拨标准

1.人数核定:以2017年3月1日为基准日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详见附件1),工资返纳人员除外;

2.人均额度: 300元

二、报销要求

(一)开支范围

下拨经费须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及与发挥工会职能相关的开支。

1. 二级工会自行组织教职工爬山(非旅游风景区)、文体活动、亲子活动、生日慰问、工会及教代会的学习教育等活动支出。可报销活动道具、交通费、矿泉水、少量食品、场租、比赛奖品(严格控制奖励面,奖励人数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等。

2. 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球类、校运会、环校跑等活动支出。可报销比赛运动服、交通费、矿泉水、少量食品等。

3. 各类活动可按规定开支少量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会员可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发放现金或安排工作餐,最高不超过50元/人/餐(以补助形式发放时,要求实名制发放并签收到位);误餐费报销额度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下拨总额度的20%(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比赛,比赛期间发生的误餐费除外)。

(二)禁止事项

1. 不得购买购物卡、代金劵等;

2. 不得直接购买福利用品或办公用品;

3. 不得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 不得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报销事项

1. 发票抬头:华南理工大学工会

2. 下拨经费的管理实行部门工会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须集体研究决定。部门工会主席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发票背面需由本部门工会委员两人以上签名确认,部门工会主席在粘贴卡 “主管”处签名确认。

3. 场租支出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向校工会提交“租场情况说明”(相关规定及情况说明样板详见附件2)。

4. 严格遵守公务卡的结算制度,超200元的支出需刷卡支付,同时提供发票及刷卡小票方可报销。“发票专用章”与刷卡小票的商户名称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5. 为规范下拨经费的使用,自发通知日起,5月20日前各部门工会向校工会提交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及预算者方可报销。

6. 下拨经费当年结清,不予累计至下一年度。

7. 活动结束后,请部门工会向校工会提交活动新闻稿、图片,邮箱地址:scuta07@scut.edu.cn。

8. 各部门工会须通过网络或张贴等形式向本部门会员公示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四)报销安排

1. 时间:根据学校预算的相关规定,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50%的经费使用额度,12月20日前全部报销完毕,确有特殊原因(如集中经费开展大型活动)不能按要求完成,则需在报销截止日前以报告形式报校工会审批。

2. 流程:经办人持发票到五山校区财务处报帐大厅18号窗初审,审核后到校工会办理复核、转账等手续。

三、其他

如对附件1中所公布的核定人数如有异议,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致电校工会核查。

联系人:王黎明,电话:87112884。

附件1:2017年度下拨会费额度汇总表(1).xls

关于二级部门工会报销场租费的相关规定.docx.doc

  

  

                                                                       校工会

                                                                       2017年4月14日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20-87112884
邮政编码:510641 / 510006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教工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