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代会、部门工会:
学校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及部门工会会员代表(以下简称基层“双代会”代表)任期已届满。为积极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章程》,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建设,有效推动教代会和工会(以下简称“两会”)在基层单位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附件1),组织基层“双代会”代表及“两会”委员会机构的换届选举工作,请参照基层换届选举工作示意图(附件2)做好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
教代会和工会是参与学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和广东省总工会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省教科文卫工会“维权维稳、成长发展、民主建设、帮扶解困和重本强基”五大工程为指导,以“服务大局”和“服务教工”为抓手,围绕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发挥教代会及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原则上学院、规模较大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可直接以本单位为独立个体成立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人数较少的机关单位,则结合其职能按一定规模以联合的形式组成部门工会(附件3:基层工会设立一览表),由现任部门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
三、推选基层“双代会”代表
(一)基层“双代会”代表的资格
1.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愿意承担代表义务,能够履行代表职责,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用关系的教职工;
2. 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代会、工会的工作方针,有参政议政能力以及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善于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5. 不能完整履行一届(5年)任期的教职工原则上不推荐(根据现行规定,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退休年龄)。
(二)基层“双代会”代表的构成
代表要有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人数按照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比例应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20%。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及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本单位代表总数的60%。在非教学科研单位,普通职工代表不少于本单位代表总数的60%。领导干部占本单位代表总数的10%左右。
(三)基层“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
1. 选举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由本单位教职工酝酿推荐候选人,以多于当选人数20%的差额确定基层“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差额及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产生基层“双代会”代表。
2. 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达到各选举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数须超过各选举单位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1/2。
四、成立基层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部门工会委员会
选举单位成立基层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部门工会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教代会和工会的日常工作。委员在基层“双代会”代表中推荐选举产生,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工。教代会主任原则上由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担任。
(一)基层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的设置及分工:
1. 本单位教工人数不满60人的可设委员5人;人数在60人至150人的可设委员7人;人数15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可设委员9人;会员数250人及以上的可设委员11人。
2.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60人以下的选举单位只设主任1 名),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如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小组、提案工作小组、教职工权益保障与生活福利小组等。
(二)部门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及分工
原则上,二级学院、规模较大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可直接以本单位为独立个体成立部门工会;人数较少的机关单位,则结合其职能等因素按一定规模以联合的形式组成部门工会(附件3:基层工会设立一览表)作为选举单位组织换届选举。
1. 部门工会会员数不满60人的可设委员3人;会员数在60人至150人的可设委员5人;会员数15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可设委员7人;会员数250人及以上的可设委员9人。
2. 部门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名(5名及5名以下委员的只设主席1名),委员可按组织、宣传、生活、文体、青工、女工、财务等任务进行分工。
六、日程安排及要求
1. 各选举单位的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期间内完成;
2. 选举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形成换届选举报告,内容如下:
(1)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筹委会成员及本选举单位应到会职工人数、实到会职工人数;
(2)大会议程;
(3)“双代会”代表名单(附件4);
(4)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工作小组分工情况(附件5);
(5)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情况(附件6)。
加强基层教代会、工会建设是推进民主办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应在本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组织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确保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请于5月16日前将换届选举报告(含附件4、5、6)经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盖章(机关联合工会由现任工会主席签字,免章)后提交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至scuta07@scust.edu.cn,校工会审核后给予书面批复。
联系人:吕晓璐 孙戈 联系电话:87114821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王.pdf
附件2.基层教代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示意图.pdf
附件3.基层工会设立一览表.xls
附件4.基层“双代会”代表名单.xls
附件5.基层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工作小组分工.xls
附件6.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及职责分工.xls
校工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