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5.06.17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第二届)建设的通知》(附件1)要求,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参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校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的各相关学院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

(一)师德师风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

3.言传身教,充分激发学生爱党报国情怀,传承科学家精神,培育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教育教学

1.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国际视野,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产业发展等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和研究生指导;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将关键核心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转化为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目标任务,结合工程实际需求共同负责学生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等工作;

3.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培养改革、实践指导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校企导师应主持或参与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实现工程实际与课程教学的有效组织和管理。

(三)工程攻关

1.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

2.校企导师的学术水平和工程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比较优势,在国内外学术领域前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贡献;

3.注重在工程攻关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夯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基础。

(四)团队建设

1.团队凝聚力强,分工科学,共同开展研究生指导等各项工作,在卓越工程师培养等方面有1年以上的合作基础;

2.人员配置合理,校内导师要求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企业或科研院所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一般应为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3.成员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会议,构建导师队伍发展共同体。

(五)社会服务

1.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应用研究,积极建设智囊团和思想库,拓展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

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

3.团队成员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注重工程硕博士就业引导和职业发展,为国家重大工程领域输送高素质技术人才。

三、宣传推广

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将为“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团队颁发证书,邀请优秀校企导师组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经验分享等,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加强对优秀校企导师组事迹的宣传。

四、具体程序

(一)材料提交

1.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附件2)。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中“推荐意见”页“成员所在单位意见”栏“说明团队成员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单位一公章”处盖章。

3.各学院于2025年6月25日中午前将各团队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五山校区笃行楼702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gxy@scut.edu.cn。

3.学校将统筹安排、择优推荐。学校原则上推荐1个优秀校企导师组,经政治审查后推荐至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

4.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后续将组织校企专家进行审核,提出优秀校企导师组建议建设名单,并在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结果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丁老师,87113601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第二届)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docx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