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钟娜发布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鼓励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做好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支持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二、任务要求

  围绕研究阐释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

  1.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

  2.在省内“四报一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南方》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3.在CSSCI期刊研究阐释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资助方式

  在上述重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予以立项,立项同时即结项,并根据结项等级给予2-5万元经费资助。

  1.结项档次标准如下:

  (1)第一档:在中央“三报一刊”或在CSSCI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累计2篇;

  (2)第二档:在中央“三报一刊”或在CSSCI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内“四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3篇;

  (3)第三档:在省内“四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

  2.期限:发表日期最晚不超过2026年4月30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五、申报安排

  2026年4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研究刊发情况汇总表》,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至祎、李鹏飞

联系电话:020-87114202、87110356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刊发情况汇总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