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资助基础扎实、潜力突出的青年科研人才开展自主研究,引导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立足重大问题、凝练研究方向、开展交叉研究,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培育产出高水平成果。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6—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
2.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著成果出版,要求专著聚焦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质量,且专著基本定稿。获资助成果纳入“华工社科文库”管理,资助额度为5—10万元。
二、项目任务要求
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4篇,或C类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鉴定结项:(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重点项目发表2篇B类及以上成果,一般项目发表1篇B类及以上成果;(3)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2.后期资助项目:著作在资助期内正式出版。
项目研究期限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按期开展验收工作,已申报中央高校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批项目相同或相近,严禁一题多报。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
三、申请人条件要求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科研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人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请人如为博士后,在站期应覆盖项目执行期。
四、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中央高校项目(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限1项。
2.有在研中央高校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受理安排
1.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其中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全称—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如:马克思主义学院—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张三,形成PDF文件连同纸质版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所在单位汇总。
2.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包括:(1)经学院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后期资助项目还需提交书稿一式5份;(2)项目申请书PDF文件电子版(无需盖章扫描);(3)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切实审查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项目的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评议,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性原则择优支持。严禁申请人弄虚作假,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
联系人:刘怡君、陈师琪
电话:87110822
邮箱:scuta21@scut.edu.cn
地址:笃行楼913室
附件:
附件1—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2: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学科代码.xls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