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相片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工作对象、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 (一)相片采集对象包括预计2009年毕业的研究生(已参加2008年相片采集的研究生除外); (二)相片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南校区为:2009年3月6日14时至18时,地点:A4204(A4教学楼“模拟法庭”旁2楼报告厅)。 南校区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附后。 (三)工作要求。 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分社派员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要求各班委做好以下工作: 1、统计本班预毕业的研究生人数,并请于2009年2月28日前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2室领取“相片采集机读卡”。 2、组织本班预毕业研究生按要求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 3、相片采集费用15元/人,此费用南校区现场收取,请通知学生自备零钱; 4、请班长通知学生们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现场,尽量按安排的拍摄时间参加相片采集工作; 5、相片采集着装要求:穿白色或浅色上衣,必须避开与肤色相近的浅黄、土黄等颜色,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6、错过拍摄时间的预毕业研究生,由学生自己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二、填涂“相片采集机读卡”的具体要求 (一)学校代码:10561; (二)卡中涉及的数据信息,如学校代码、学号、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等,必须与学籍管理中的信息一致,不得乱编乱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军人、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的身份证号由“10561”+学号组成(学号为15位数字的毕业生应把学号中的前两位数字省去填写); (四)信息采集卡中的院(系)代码不填。 (五)汉字编码查询: 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室下载“汉字区位码速查程序”运行文件(网址:http://202.38.193.202/yjspyb/article/show.asp?id=41); (六)为保证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的准确性,各位同学要认真、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片采集机读卡”: 1、“相片采集机读卡”必须使用2B铅笔进行填写; 2、保持“相片采集机读卡”卡面清洁,修改后要用橡皮擦干净; 3、保持“相片采集机读卡”卡面平整,不能褶皱、折损和折叠; 三、图像信息核对的有关事宜 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核对。 特此通知。 经济与贸易学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南校区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 序号 | 学院名称 | 预计毕业总人数 | 拍摄顺序 | 拍摄时间 | 开始时间 | 1 | 法学院 | 82 | 01 | 下午 | 14:00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84 | 02 | 下午 | 14:35 | 3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77 | 03 | 下午 | 15:10 | 4 | 软件学院 | 54 | 04 | 下午 | 15:30 | 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64 | 05 | 下午 | 15:50 | 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50 | 06 | 下午 | 16:10 | 7 | 艺术学院 | 4 | 07 | 下午 | 16:30 | 8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16 | 08 | 下午 | 1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