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研函〔201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 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2. 研究内容 所有项目研究均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总数与资助 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我校可推荐申报6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学校将对此次获得立项的项目提供配套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 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程序 1. 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向全体人员公布,并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整合优势力量申报项目。 2.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以A4纸打印一式1份于4月25日下午5:00前交所在单位。 3.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召集相关专家,对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讨论,将按优先立项的顺序排列后的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于4月30日下午5:00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xiong@scut.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从中择优推荐6项课题参加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 联 系 人:熊 玲 联系电话:87110730 地 点:北校区2号楼北座103室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