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推荐我校优秀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成果的通知>转发给您,请认真阅知。如您需要申报,请于4月1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09年3月19日
2009年03月19日10:11:38 来源:教 务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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