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工教务字[2009]第25号通知要求,现将学院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实习资料评阅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指导老师、09届毕业生认真阅知,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撰写、审查、答辩及毕业实习资料评阅等工作。
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答辩组为单位,由各答辩组组长全面负责。
2、指导小组秘书负责审查答辩小组指导老师、评阅老师的评语及评分表是否符合要求;负责审查答辩小组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等九项资料,统一交学院归档。
2、各位09届毕业生须于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交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前两天须将毕业设计(论文)交评阅专家评阅,答辩时需给三位答辩老师各备一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并按要求制作PPT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
3、第一次答辩必须于6月13日前完成。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进行一次补答辩,未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不得进行补答辩。
4、优秀论文答辩由各系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要求6月19日前完成。各系所评优秀论文数不得超过系毕业生人数的10%。
二、关于毕业实习资料的评阅
1、09届毕业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周记、毕业实习鉴定表(有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指导老师评阅。
2、指导老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进行评阅,给出评语和分数,按照所在系制定的统一评分标准对〈报告〉、〈周记〉、〈鉴定表〉进行评审,最后在〈实习综合评定表〉给出学生毕业实习综合分。
3、指导老师须于6月15日提交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供教务老师审查学生毕业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
金融国贸专业:郜老师 39392298
旅游会展专业:姚老师 39382233
电商物流专业:伍老师 39381128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09年4月15日
附: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实习资料评阅进度表
2、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及附件
3、毕业实习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