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9年五一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和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5月1日(星期五)全校停课一天,原安排在5月2日、3日的本科生课程由任课教师酌情处理。
放假期间,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回家的同学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返校,各班班长请在5月3日晚上八点前落实同学们的返校情况,如有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
2、节日期间离校的同学,请妥善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留人的宿舍请务必把水、电、门、窗关好,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宿舍安全;
3、外出的同学尽量结伴而行,务必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留校的同学请注意在校安全,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要遵守学校关于留校学生的管理规定,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跟值班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
祝同学们度过个平安、愉快的“五一”节!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发展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