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校园活动安全,我校已经制定和实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规定,在执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集体外出审批必须附详细活动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人信息等;
二、所有外出人员必须签订《外出安全承诺书》;
三、学院应严格把关,“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表”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副书记签字同意;
四、属学生会或社团活动的报团委(南校区报团工委),其他集体外出活动报学生工作处(南校区报学工办)审批;
五、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按规定需报学校审批的,方可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请遵照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规定”相关内容。
附件:
3. 外出安全承诺书.doc
学生工作部(处)
校 团 委
南校区学工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