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1-06-0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硕士学位申请人至少在答辩前1个月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的撰写、排版、印刷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学位申请人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应按以下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38.194.238/)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各学院教务员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内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后,将本学院答辩预登记的申请人名单报送至学位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预登记的申请人不能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并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审定,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会由导师主持,至少应有3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参加(含指导教师)。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按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论文定稿后印刷,由导师填写表格“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三、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员发放学位档案袋和成绩单(已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1. 培养计划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材料(a、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b、硕士研究生阶段考核表;c、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书;d、十次学术讲座(报告)表;e、公开发表论文(留复印件))

2.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是否通过预答辩);

3.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导师是否同意论文送审);

4. 审核学位论文的撰写、印刷格式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四、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审

1. 学位论文抽查评审由学位办公室负责

学位办公室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将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抽查工作以及论文送审的具体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学位论文被抽查的申请人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作者填写部分已填写)一式两份;

2)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份;

3)评审费财务已转帐凭单。

2.未被抽查的学位论文通讯评审由学院负责

评阅专家至少两人;应为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的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目前仍从事科学研究,比较熟悉当前国内外本学科的前沿以及发展与动态,学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两名评阅专家不能同一单位。评阅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拟定。

为保证论文有足够的评审时间,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答辩前30天提交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寄送、评阅书的回收整理工作应由教务员或分会指定的专人负责,返回的论文评阅书在编了密封号后,将具体的评阅意见与评阅人的个人信息分开保密。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质询,可在答辩前一周告诉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五、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且无异议后,确定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1.答辩时间要求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6月、9月和12月进行。6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6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9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9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12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目前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如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至少应聘请一名校外单位高级职称专家。工程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需聘请至少一名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的高级职称专家。建议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专家分开聘请。

答辩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注: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六、于答辩前5天办理以下答辩手续

1.录入学位信息并打印

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学位信息打印件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学位信息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2.下载填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经教务员对培养计划规定任务完成情况审核签名、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答辩完毕后还需经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3.将《审批材料》、论文评阅书、《审批表》、学位信息打印件提交教务员审查,审查合格后教务员方可发放答辩委员聘书和表决票。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毕后从电脑录入,不可用笔填写,《审批表》中的成绩审核需教务员签名,答辩决议需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审批表》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生本人要据实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教务员应认真审核该表,如有明显错误的应责令学位申请人退回重填。

七、按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前下载答辩费单据(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和劳务所得报税表,凭指导教师经费卡到学校财务处支取答辩费用。

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八、申请人答辩完毕后三日内将以下材料交给教务员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学位档案袋材料(装入档案袋):

1)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份(论文被抽查者无此项);

2)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3)学位论文评阅书(论文被抽查者无此项);

4)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

5)学位论文一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有签名)。

2.其它材料(不需装入档案袋):

1)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一份);

2)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工程硕士、MBAEMBAMPA、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等)还需交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分会审议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1.上述第八款学位申请人的材料;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分会会议纪要。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及的“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和所需下载的有关材料及表格请登录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公室 “硕士”网页查阅、下载。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发放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3.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按期举行论文答辩。如果违反规定未经审批就擅自组织答辩,该答辩无效,除了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推迟或取消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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