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庆祝建党90周年,唱响《华工之歌》,学校特举办“党在我心中”教职工大合唱比赛。歌曲以歌唱祖国、歌唱中国共产党、歌唱改革开放、歌唱各民族人民大团结为主题,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并通过校歌的传唱,传承校园文化、弘扬华工精神。
一、具体要求及安排
为提高合唱比赛的整体水平,保障演出质量,提升比赛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要求各参赛队伍对参赛曲目配以一定的艺术表现形式(如伴舞、诗朗诵等),同时此次活动将分为排练、检查和走台三个环节进行,出场顺序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艺术学院为此安排专业人士对有需求的部门工会给予指导,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80——100人;
2.达不到规定参赛人数的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工会可以联合组队、学院则以师生同台的形式联袂参赛,其中教职工人数应不少于30人;
3.伴奏及演出服装由各部门工会自行安排。
(二)参赛要求
1.每队参赛歌曲为两首,《华工之歌》为必选曲目,第二首歌曲应选自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中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详见附件3);
2.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除指挥和伴奏外,其他人员需均为本部门工会教职工及本院学生。
(三)时间安排
1.报名 :2011年4月7日之前,请将报名表发送至scuta07@scut.edu.cn;
2.抽签 :2011年4月15日下午4:00,校工会会议室;
3.检查 :2011年5月16日——20日;
4.走台 :2011年5月26日——31日;
5.比赛 :2011年6月2日。
(四)其他
1.抽签结果以及检查和走台顺序将公布在校工会主页的通知栏;
2.比赛地点:待定
二、合唱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服装统一、表演自然大方(10分)
2.合唱歌曲思想内容健康,队伍符合规定的人数要求,不超时(10分)
3.要求有良好的音准与节奏(35分)。
4.声音和谐统一(20分)
5.咬字清晰(10分)
6.对作品内涵理解深刻,艺术表现手段丰富,现场表现力强(15分)
附件:1. “祖国万岁”师生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2. 《华工之歌》
3. 《关于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中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
联系人:校工会 王黎明、支宪民 电话:87112884
艺术学院 陈 庚 电话:39380909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
艺术学院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