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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交通乘车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了提高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称产研院)全体乘车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乘车秩序,提高交通车服务质量,保证乘车人员每日能够安全、准时的上下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本办法所指乘车是指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至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南沙科技创新中心)每日往返。

三. 本办法所指乘车人员是指长期在产研院开展科研、工作且已在院办登记考勤的老师、学生、聘用人员及孵化企业员工等人员。

四. 交通车专职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相关法律规定,乘车人员文明乘车,遵守公共秩序。

五. 为了合理利用座位资源,产研院实行实名登记乘车制度。

第二章  实施细则

六. 实名登记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1. 所有乘车人员乘车须提前一天向产研院院办公室报名预订座位,每周五提前预定下周一座位;

2. 乘车人员上车后实名登记,不登记者司机有权拒绝上车;

3. 报名不坐车三次以上者一个月内不得乘车,未报名但有空位的情况下允许按先后次序坐车。

4. 鼓励师生周一至周四尽量在南沙住宿,周二至周四若报名人数超出产研院专用车辆座位数,老师和聘用人员优先乘车。

七.  专职司机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1. 保证以最佳状态做好驾驶和行车安全,不得疲劳驾驶。

2. 为班车具体安全责任人,对车辆卫生整洁和车辆财产安全负责。打扫、外部清洁一星期至少一次,保证车辆无异味、无明显垃圾,车辆外观清洁干净;

3. 做好班车保养和年检,保持良好的车况;

4.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单位有关规定,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若违反交通法规肇事,承担一切后果;

5. 自觉遵守派车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严守岗位,服从调度;

6. 无派车单私自出车者,以旷工论处;擅自驾车外出造成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概由驾车者承担责任;

7. 无特殊情况,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地点;

8. 增强保密意识,乘车人在车上谈论的不宜外泄的有关问题,不得对外泄漏;

9. 维持坐车秩序,保证车辆卫生,任何乘车人员有违反以下乘车秩序行为:车上进食、用餐、大声喧哗及蓄意弄脏甚至破坏座椅等,都有权制止。

10.积极听取所有坐车人员的意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改进自己的驾驶习惯,例如:不要急加速、急刹车、急转弯、急抢车道等,以保证乘车的舒适性。

八. 乘车人员注意事项及行为约束:

1.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违反公共交通规则的危险物品上车。

2. 在规定站点上下车,上车排队、下车礼让,不争先恐后、不争抢座位,不为他人提前占座。

3. 遵章守纪,文明有礼,爱护车内设施,维护乘车秩序,确保车内清洁卫生;

4. 禁止得在车内就餐或者吃零食;

5. 行驶途中,乘车人员不要随意站立或走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与驾驶员谈话或妨碍司机操作;

6. 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或将头手和身体其他部位伸出车外。

九. 专职司机与乘车人员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维持产研院乘车秩序,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十. 因公外出办事需乘坐交通工具的,必须乘坐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

十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如系好安全带、抓稳扶手等)。

十二. 本办法由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