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的通知
2024-04-10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38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正式启动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详见附件1,建议设计题目前先联系题目对应咨询电话。
二、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精神,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基本国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摸准客观实际情况。形势分析要有前瞻性,政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够为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支撑。
(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应为原创性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同意,且在所发表成果上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申报要点
(一)课题组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征集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研究经费。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四、项目执行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纸质件一式5份,电子版刻盘)。
(二)项目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五、我校申报安排
2024年4月18日上午10点前,申报人填写、打印《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提交到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文通、陈师琪
联系电话:020-87110383、87110356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