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9-20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350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个人等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校2023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序号 | 奖学金 | 学院(专业) | 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具体要求 | 备注 |
1 | 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 | 无限制 | 一等奖:2人 | 一等奖:10000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 1.由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由“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已获得该奖的研究生不能再次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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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粮液优秀学生奖学金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10000 |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方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室)。
2.学生申请所提交材料
(1)填写《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2-4);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3.院(系)汇总上报材料
三、其它事项
1.参评学生应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
3.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