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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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公示日内向专业分流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公示名单进行分流。

新传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04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