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2022-04-02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1602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公示日内向专业分流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公示名单进行分流。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专业分流名单(定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