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新闻与传播学院“华工出版社”科技创新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2-04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1013为培养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人才,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通过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新闻与传播学院设立“华工出版社”科技创新奖励金。现就2019-2020学年度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科技创新导向,程序科学合理,确保评审质量。
二、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资格、基本条件、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 新闻与传播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包括在学制期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本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本科、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国防生)均有资格参评,超出学制期限的延期毕业者不能参评。
2.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经班主任(本科生)或导师(研究生)批准参评。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年度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审: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不通过者,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者除外)或保留学籍者;
(5)参评学年被研究生院跟踪培养者(注:根据《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其进行跟踪培养: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较差;有三门以上(含三门)必修课学习成绩偏低(硕士研究生必修课学习成绩按参加考试的研究生人数,包括作为选修课选修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该门课程成绩处于最低的5%分数段内,则认定该门课程成绩偏低);有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
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学金,一经查实,将被如数追回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奖励标准
2019-2020学年度共奖励8人,其中设立一等奖1名,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2人,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5人,奖学金1000元。
三、积分指标体系
K=K1+K2+K3
K1=竞赛积分×1,第一类别赛事;
K2=竞赛积分×0.8,第二类别赛事;
K2=竞赛积分×0.5,第三类别赛事。
1.赛事级别说明
1)第一类别赛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系列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等三大赛事。
2)第二类别赛事:
由学院各系推选出的“七大赛事”,包括:
a.中国大学生新闻评论大赛(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钱江晚报主办,新华网协办);
b.“澎湃·镜相”写作大赛(澎湃新闻主办,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今日头条联合主办);
c.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学院奖”(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主办);
d.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共同主办);
e.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
f.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中国广告协会主办);
g.中国数据新闻大赛(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主办)。
3)第三类别赛事:
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与本学院专业相关赛事。
注:所有参赛获奖奖项,须以华南理工大学为报名单位者方为有效。
2.竞赛等级总积分说明
获奖等级 级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第一名) | 二第奖(第二名) | 三等奖(第三名) | 优秀奖(最佳) |
国家级 | 40 | 30 | 20 | 15 | 10 |
省级 | 25 | 20 | 15 | 10 | 5 |
校级 | 12 | 10 | 8 | 6 | 4 |
注: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竞赛取最高得分。
3.学生个人排序样式及加分说明
序号 | 作者排序样式 | 加分方法 |
1 | 学生a | 该学生加满分 |
2 | 学生a+学生b | 学生a加2/3,学生b加1/3 |
3 | 学生a+学生b+学生c | 学生a加1/2,学生b加1/3,学生c加1/6 |
4 | 学生a+学生b、c+学生d | 学生a加3/8,学生b、c各加1/4,学生d加1/8 |
5 | 学生a+学生b、c+学生d、e | 学生a加1/3,学生b、c各加2/9,学生d、e各加1/9 |
注:参赛人数超过5人的队伍,排名第6位及以后的学生,不予加分。
四、评定程序
1. 提出申请:12月4日-12月15日
申请者依照积分指标体系计算评选积分(务必写清楚计算过程,以及每一项加分依据,以便评审小组审核),并填报《新闻与传播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表格积分情况可视情况加行。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下午17:00,申请者可将纸质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B9南座304-2室邱欣乔老师,逾期不候。
注:相关证明、评奖材料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如为复印件,须由班主任(本科生)或导师(研究生)签字。
2. 申报材料审核:12月15日—12月22日
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非申请人)任组员,根据本学院的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 评选结果公示:12月22日—12月25日
评审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放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4.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本通知评选办法由新闻与传播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遇学校政策变化,将作相应调整。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