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华工出版社 ”科技创新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8-11-07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1407


  为激励品学兼优、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在校学生,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在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型人才,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通过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新闻与传播学院设立“华工出版社”科技创新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新闻与传播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奖学金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国爱校。

2.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内未接受过任何处分;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强,有突出的代表性科研或创新成果。

4.积极参加校级以上组织的“挑战杯”系列竞赛(课外学术科技和创业竞赛)、写作比赛、摄影摄像比赛、广告策划设计比赛、辩论赛、体育比赛等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文体比赛,成绩优异。

5.2017-2018学年中,在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根据项目级别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如: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可按照一类项目申请相应的奖学金;省级奖项的项目可按二类项目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其他科技学术竞赛中的项目可按照其他类别项目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全国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者。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其它专利者。

3)论文被国际著名索引机构的索引源期刊、国内一级学会会刊等核心期刊采用,或被《新华文摘》摘编,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4)在其它创新活动、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取得被同行公认的代表性、创造性成果。





助学金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其本科或研究生在学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等。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4.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三、 评选程序及方法

1.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 华工出版社  ”科技创新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辅导员与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该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拟奖励与资助的学生名单和额度,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天。

4.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相关异议申请并讨论决定最终获得奖励与资助的学生名单和额度。

5.本项奖助学金因捐赠资金有限,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和额度进行动态调整。如捐赠资金使用完毕,本项奖助学金评选自行终止。

6.评审委员会定期将奖助学金资金使用报告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7.本评选办法和相关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8.申请学生于11月12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厉敏老师处(地点:B9南座304,联系电话:39380880);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助学金申请表.doc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科技创新项目获奖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