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2018年)
2018-10-16
文章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浏览次数:467为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调动研究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院制定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级“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应为在学年度期间在学院学生干部组织任职的主要研究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团总支正副书记和研分会正副主席),任职时间原则上满一年或满一届;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学校分配名额,评选次年仍在学院学生干部组织任职的主要研究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团总支正副书记和研分会正副主席)也可以参评。
2.院级“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应为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并在学年度期间在学院学生干部组织(班委、团支部、党支部、团总支、研分会)任职的研究生干部,任职时间原则上满一年或满一届。
3.为了扩大受益面,鼓励更多研究生贡献力量,服务学院发展和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原则上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但可参与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 积极承担各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艺术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2)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5. 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和奖金金额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评选,我院名额3人,由学校向获得“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证书及2000元奖金;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10人,由学院向获得“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证书及500元奖金。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级(班)主任,负责统筹评选工作。同时,成立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团总支研分会、党支部和班委(包括团支部)各1人,普通学生代表2人,共5人(非申请者),负责细则制定、组织申报及具体评选工作。
2. 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
3.学生评议小组组织参评者陈述展示,评定积分由学生干部互评(30%)、材料评审(50%)及个人述职(20%)三部分组成,其中材料评审及个人述职两部分分数由学院评优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4.评优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并参考研分会及班级综合评分排名等情况,原则上按照分数排序依次确定最终名单。
5.学院将评选结果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如有异议,申请者向学院、校团委提出申诉。
五、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