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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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切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寒假“不忘初心 筑梦青春”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团队,现将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及先进个人评选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名额

(一)校级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院团委按照学院参加社会实践人数(以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为准10%的比例申报“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广州学院名额另行安排。先进个人的社会实践报告应不少于1000字(学院留存)。

(二)专项活动

各专项活动按照参加人数(以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为准12%的比例申报“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占学院指标,具体安排如下:

1. 专题调研活动核心团队的表彰奖励,将由专题指导老师和校团委对核心成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比,获奖名单由指导老师及校团委共同评选确定。

2. “记追梦路,忆母校情”回中学母校宣传华工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表彰奖励,将由招生办和校团委对各队伍提交的活动成果进行评比,获奖名单由招生办及校团委共同评选确定。

3. “宏图知党恩,志远为强国”国家资助政策传播行动的表彰奖励,将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对各队伍提交的活动成果进行评比,获奖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处)及校团委共同评选确定。

4. 2018年优秀春运志愿者名单由广铁团委、校团委、校青志共同评选确定。

二、评选程序

1.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提交先进个人登记表——学院团委审核、评选——学院公示(至少2天)——学校团委审批、公示——学校团委表彰;

2.专项实践活动 :个人提交先进个人登记表——相关单位/团队审核、评选——相关单位/团队公示(至少2天)——学校团委审批、公示——学校团委表彰。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按时提交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材料(相关要求详见校团委网站《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开展2018年寒假 “不忘初心 筑梦青春”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及先进个人评选材料(附件12)。其中,相关总结材料及先进个人评选材料的电子版请以“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总结和先进个人材料”于314日(周三)前将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一号楼1116室,大学城校区交至团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2tw@scut.edu.cn

联系人:陈 聪

联系电话:87110458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

2.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统计表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docx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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