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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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度各项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学院评选指标已确定,为了更好地做好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的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必需评选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各项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不得拆分,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涉及学院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二、助学金的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了解各项助学金的有关条件、政策,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温馨提示:除国家助学金外,其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需提供广州地区的中国银行帐号。
2.初审:
(1)各年级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确定各班拟分配名额;
(2)请各班同学于10月9日前按要求向本班班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由各班班主任老师、班委成员组成评议小组,审核所有同学的助学金申请表,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填好推荐表);
(4)请各班于10月11日下午5点前将本班同学的申请材料按照助学金种类分类整理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唐钦老师处(地点:B9中座309,联系电话:39380880);
(5)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将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
3.复核: 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4.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附件一: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2014学年度助学金评选分配表.xls
附件二:各类助学金申请办法.rar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