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与能源学院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近日需开展环境与能源学院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请有意申请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同学,遵照以下程序提交申请。


一、评审对象

捐赠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学校与企业签订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


二、文件依据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student/2025/0923/c9326a603384/page.htm


三、具体程序

1.申请者根据以上文件和通知内容要求,填写《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及相关证明于9月26日(周五)17:00前交至学院楼B4-202王老师(博士材料)和庄老师(硕士材料)处;同时请于9月26日(周五)17:00前完成以下链接相关材料的填写与提交。

博士:https://f.kdocs.cn/g/sbOwc5nF/

硕士:https://f.wps.cn/g/yeamYOqo/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核及评审。

3.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4.学院将于10月21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时重复使用)。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