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个人等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5年研究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按照学校与企业签订捐赠协议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
研究生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是对上一年度的有效成果进行评价,成果的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评审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方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日。
2.学生申请所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1中要求,其中:汇顶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3,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4,彩霞展翅奖学金填写附件5-7,比亚迪奖学金填写附件9),可同时填写提交多个申请表;
(2)个人成绩单(无挂科);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中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如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
报送材料:
1.学生9月26日24:00前完成“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情况登记”(扫下图二维码)填写;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6日前交至硕士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博士生个人交到309潘老师处。
2.各硕士班级审核后9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给3号楼309潘老师,审核学术成果是否符合要求、成绩是否有挂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申请工作,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国奖申请人可同时先申请捐赠类奖学金,无需重复提交成果材料,仅需提供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1中要求材料(需与国奖材料分开两类提交)。如获得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则不再参评捐赠奖学金。
3.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每一篇论文材料提供(纸质版):
(a)论文首页;
(b)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c)SCI论文需同时开具SCI分区证明(JCR);
(d)全国性会议论文提供论文集目录并用颜色笔标明论文条目。
(2)专利材料(纸质版):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需提交一年内成果(华工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一作或本人二作、导师一作),注意成果的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对于未见刊的论文,需提供有效接收/录用证明。对于论文首页、论文检索证明、分区证明、各类专利的证书、获奖证书等,在材料上将期刊或会议名称、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作者)姓名、发表(或检索、落款)时间、导师信息等重要审核信息,用彩色笔标记出来,贡献率需在论文首页/专利授权书复印件标注并找导师签字确认(不计导师,其他作者贡献率合计100%)。
我校本硕连读、本科直博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当年可以使用近一年内(上一年度 9 月 1 日至本评选年度 8 月 31 日)所取得的第一单位为华工的相关成果、荣誉等材料参评。我校硕博连读(“1+4”“2+4”“3+4”)新生,在博士新生入学当年可使用硕士入学后至本评选年度 8 月31 日前所取得的第一单位为华工的相关成果、荣誉等材料参评。本科或硕士阶段已用于获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时使用。
5.如在参评期间还有新增的其他类别捐赠奖学金,将按评审会结果按金额高低排序,材料仅接收1次,如有新增则一并纳入本次评审,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潘勇志-学院309办公室 020-8711134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