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5-05-07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面向全院在职青年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关心爱护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五)须为学校教师系列,年龄在45周岁以下。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与班主任岗位原则上不同时兼任。
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符合任职条件并有意应聘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5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3号楼309报名,电子版发至邮箱weiyi2022@scut.edu.cn。
(二)考察推荐。学院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确定聘用人员。学院向学校推荐选聘人员名单。学校选聘工作组对各院(系)推荐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向院(系)反馈结果。
学院确定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并上报学校备案。
(四)培训上岗。被聘用人员经学校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三、工作要求
请各系高度重视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培养及管理工作,加强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工作指导,协同学院建立健全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为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学院联系人:韦怡 电话:87111341
附件:
附件2: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等 2 个文件的通知.pdf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