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生产月宣传
2024-06-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等文件精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规律把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履行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促进安全形式稳定向好。
主题海报
主题宣传片
安全知识
1、哪些场所必须有逃生通道?
以下场所都应有与其功能、耐火等级、人员密度等特性相适应的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
1、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
2、居民楼等住宅建筑
3、办公楼、医院、旅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
以下地点都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
1、工业与民用建筑周围、工厂厂区内、仓库库区内
2、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基地内
3、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入口附近
一旦发生火情,这些通道将成为区隔生与死的“生命通道”!
2、空着也是空着,能在逃生通道放东西吗?
不能!
日常生活生产中,占用、堵塞逃生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楼道成了杂物间……
有的消防车通道成了停车场……
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了“方便管理”,堵塞或锁闭了多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一旦发生火灾,堵塞的通道会阻碍人员疏散;通道中堆放的易燃物会封锁逃生路线;被占用的消防车通道会延误最佳灭火救援时机…..每一条不畅通的逃生通道,都会成为对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
3、占用、堵塞逃生通道会被处罚吗?
会!这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规定: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紧急时刻,如何通过逃生通道脱险?
牢记这三条口诀:
1、看标志,记路线
进入小区、工厂、餐饮店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时,首先要提前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熟悉逃生疏散图和疏散路线。
2、做预案,搞演练
工厂企业应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定两条及以上逃生路线,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3、不慌乱,快疏散
突遇火灾时,保持镇静。按照安全出口标志的指示,利用所有通道有序迅速疏散,切勿乘坐电梯。穿过浓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5、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做到“五不要”
1、生产经营单位在经营中,不要随意摆放杂物、不要占道经营,更不能堵塞或锁闭逃生通道;
2、居民不要在走廊、楼道等地堆积物品;
3、驾车出行时不要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
4、安装防盗窗时不要全封闭,要留好安全门;
5、发现周边场所的防火门被损坏时,不要无视,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
杜绝侥幸心理,守护“生命通道”,这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