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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T CAMPUS NEWS
关于开展学校人才公寓租配工作的通知
2023-05-05 杨永昌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全力推动“幸福华工”建设,为全面提升教职工在住房方面的民生福祉做出了巨大努力。在教育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国际校区人才公寓已交付使用,橡胶厂地块人才公寓已开工建设,五山校区北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为全校大力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学校出台《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广州广州国际校区率先加快发展行动方案》。学校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租配方案,召开学校二级教代会主任以及校级工会、教代会教职工代表会议、各层次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经2023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开展本次人才公寓租配工作。

一、房源基本信息

本次拟租配房源具体信息如下:

1.五山校区房源

五山校区拟租配房源建筑规格见表一,具体明细见附件1。五山校区房源均为旧房源,部分房源进行了简单维修。

表一  五山校区拟租配房源建筑规格统计表

户型

四房

三房

两房

一房

合计

建筑面积(平米)

120

70—90

60

35—50

30—40

——

套数

6

5

10

32

7

60

2.广州国际校区房源

广州国际校区拟租配房源均为新房,并带有统一标准装修(每平米1000元),其中6套五房户型配备家具家电。

广州国际校区房源分两批进行租配,第一批仅面向在广州国际校区全职工作的教职工。第二批面向在广州国际校区工作和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人员租配。租配房源数量视符合广州国际校区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的申请数量确定。

3.橡胶厂房源

橡胶厂房源位于广园路金万丽酒店北侧,广外艺西侧地块,为在建项目,预计于2025年竣工。本次拟租配房源带有统一标准装修(每平米800元)。橡胶厂房源均为预租配,待竣工后入住。房源建筑规格见表三,具体明细见附件2。

表三  橡胶厂拟租配房源建筑规格统计表

户型

院士户型

专家户型

大三房

小三房

两房

合计

建筑面积(平米)

210

140

107—114

91—97

73

套数

3

10

42

94

80

229

以上各区拟租配房源各户型样本房间照片见附件3。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是华南理工大学聘用的全职在岗职工(不含博士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校内公有住房的租配:

1.本人或配偶享受过购买广州市房改房、解困房、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

2.本方案发布前上一次考核存在《华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七条2、3、4情况的;

3.违反学校住房相关规定,且受到处分或处理的(含2021年8月31日以来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人员);

4.有其它不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政策情形的。

三、租金标准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标准选择

目前,我校未享受房改房优惠政策的教职工薪酬中的住房改革补贴由住房货币补贴和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两部分组成,住房货币补贴占一半金额。根据广州市相关规定,承租人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其所租住的公房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承租人单位停止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其所租住的公房可按基准租金中公产类租金标准计租。广州市相关部门定期发布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和公产类租金标准。因此,符合租配资格的教职工租金标准可以“二选一”,即选择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或不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按公产类租金计租。

(二)租金标准设置

1.为进一步改善民生,激发广大教职工爱校、荣校、兴校热情,全力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学校设置校内市场租金标准,即五山校区(包括橡胶厂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8折计租,广州国际校区租金标准按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5折计租。根据广州市《关于公布2022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的通知》(穗房交监﹝2023﹞2号)和番禺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公布番禺区区辖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本次公有住房租配租金标准设置见表四。

表四  校区公有住房校内市场租金设置一览表

房源区位

租金参考片区

租金参考价

(元/平方米/月)

校内市场租金

(元/平方米/月)

五山校区

五山街:华南理工大学

40(楼梯房)

43(电梯房)

32(楼梯房)

34(电梯房)

橡胶厂

五山街:华南理工大学

43(电梯房)

34(电梯房)

广州国际校区

番禺区:大学城

30(电梯房)

15(电梯房)

2.根据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市基准租金中公产类租金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

3.申请人为符合校内双职工加分标准的,若申请时不加双职工分,申请人本人要在“二选一”中做出选择,配偶住房货币补贴发放不变;若申请时加双职工分,则需夫妻双方均需在“二选一”中做出选择。

(三)关于租金选择及其他费用的说明

1.租金标准选定后,在公有住房租赁单个合同期内的租金标准与货币补贴发放方式均保持不变,租金标准按合同签署时学校发布的住房租金标准执行。租金按月从承租人工资中代扣。教职工退租后恢复租住前的补贴发放方式。续租时可在签订续租合同时再次做租金标准选择。

2.年薪制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金额参照同层次其他教职工补贴标准计算。

3.学校高层次人才(含高层次管理人员)租赁学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以学校人才支持计划为准。

4.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需按时、按标准支付物业、清洁、水电、燃气网络、电梯等费用。由学校出资建设电梯的公有住房,入住后需与楼长对接缴纳楼栋电梯维修使用费;非学校出资建设电梯的公有住房,入住后需与楼长对接缴纳电梯建设年度分摊费用以及维修使用费。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条件

1.租赁期限

(1)学校高层次人才(含高层次管理人员)租赁学校公有住房,租赁期限以学校人才支持计划为准。其余人员租赁最长期限为:教师、专业技术系列正高级和管理系列正处级设定至退休年限,教师、专业技术系列副高级和管理系列副处级设定为退休前最长三个租赁合同期(合计15年),教师、专业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管理系列科级及以下、技术工一级及以下设定为退休前最长两个租赁合同期(合计10年)。

(2)在职人员原则上每个租配合同期为5年,租配期结束前,若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学校根据申请人是否满足续签条件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新一期合同,审核不通过,不予续签。

(3)承租人身份晋升后,按照就高原则匹配相应的最长租赁期限,最长租赁期限累计计算。

(4)承租人若在合同期内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则自动失去承租资格,合同终止。

2.续租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原则上可以续租:

(1)学校各类引进人才租赁学校公有住房,在人才引进合同中已列明相关续租条款的;

(2)学校高层次人才(含高层次管理人员)租赁学校公有住房,符合学校人才支持计划中对续租资格的相关规定的;

(3)其余承租人在上一个合同期(5年)内,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取得一次“优秀”或者两次“良好”的,原则上可以续租,但续租期限不得超过最长租赁期限。

五、租配面积

各类型人员选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面积上限,所选房面积不够的,不予补足。面积上限规定见表五。

表五  各类人员租配房屋面积上限一览表

人才类型

五山校区面积上限

(平方米)

五山校区

广州国际校区

橡胶厂

院士、教师一级

180

180

210

学校正职、常务副职、

学校副职、职员三级

120

180

210

杰出学者、教师二级、

职员四级

120

180

140

精英学者、教师三级、

教师四级、处级干部、

职员五级,其他专技三级、

其他专技四级

100

160

115

青年学者、教师五级、

教师六级、教师七级、科级、

职员六级、其他专技五级、

其他专技六级、其他专技七级

90

110

100

其他人员

70

80

80

六、选房规则

为优先保障广州国际校区教职工住房条件,将房源分为两批进行租配:

第一批:广州国际校区房源,仅面向在广州国际校区全职工作的教职工。

第二批:五山校区、广州国际校区、橡胶厂房源同时推出,五山和橡胶厂房源面向全校教职工租配,广州国际校区房源面向在广州国际校区工作和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人员租配。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人员包括:在广州国际校区和其他校区双聘的教职工、在广州国际校区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在广州国际校区兼任导师的教职工、对广州国际校区进行延伸管理等的人员。

两批房源租配办法相同:

资格审核通过的教职工按附件5中的基础分及附加分之和计算总分,按照总分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挑选拟租配房源。

每位教职工按顺序选房,且只能在备选房源中选择一个校区的一套住房。若顺序靠前人员放弃选房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选择,后续人员继续选房,直到所有房屋被选完毕。

选房结束后,未选房源和已选房后又被放弃的房源安排在下一次批量租配的房源中再次租配。

分数相同时的优先顺序:基础分、双职工、校龄。如仍旧无法区分,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七、装修规定及免租期设置

由于五山校区房源需经过不同程度装修才能入住,为避免重复投入,学校不再统一进行装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费用,学校免收合同期前6个月租金。

承租人装修前需将装修项目报学校批准,不得对公有住房进行加建、扩建、改建等,不得改变公有住房原有结构。

广州国际校区人才公寓、橡胶厂人才公寓为新建房,已有装修,承租人在第一个合同期内不得装修。因预留搬家时间,学校免除承租人2个月租金。

在合同期内按时退房或提前办理退房且验房合格的,免收最后一个月租金。

免租期仅免除房屋租金,物业费、清洁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电梯相关费用等仍需按时缴纳。

八、其它情况说明

1.报名第一批广州国际校区房源的教职工如需了解广州国际校区房源,可联系广州国际校区报名资料递交点。广州国际校区第二批房源在第一批房源租配完成后视可租配房源情况确定。

2.已租赁校内公有住房的,若参加此次选房且签订租赁合同,新租配住房均按本通知中租金标准及租期规定执行,原租配的公有住房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退回学校;若不参加此次选房,仍按“老人老办法”继续租住原公有住房。

3.广州国际校区工作人员和支持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人员,若参加此次租配并签订合同,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已租赁的学校公有住房退回学校;若不参加此次租配,保留现有租赁住房,在此次选房工作结束后,若广州国际校区有可安排房源,可另向广州国际校区申请工作期间休息房。

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广州国际校区小学、幼儿园按计划于2023年9月开学,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按计划推进开学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广州国际校区小学、幼儿园为番禺区公办性质,学校的招生规模、班级设置等以番禺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5.为大力扶持青年教职工,解决新入职的教职工短期过渡性住房需求,在此次租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单独组织面向新入职(近五年)青年教职工的住房租配工作。青年教师公寓短期过渡房租住时间不计入其他公有住房累计租住期限中。

九、工作流程

1.资料递交

参加第一批广州国际校区选房的申请人需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请租配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至广州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F1-a307,联系电话:81181603、81181666,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校区不受理广州国际校区第一批选房资料递交。

参加第二批选房的申请人需于2023年5月12日17:00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请租配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至指定地点:

五山校区1号楼1310A室,联系电话:87110322;

大学城校区B1-413B办公室;联系电话:39380141;

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F1-a307,联系电话:81181603、81181666。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批次的住房,重复申请的,取消申请资格。

2.资料审核及分数公示

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值排序名单将按批次在学校公示。

3.实地看房安排

学校将按批次、校区、按户型选择部分拟租配房源开放1—2天实地看房,具体时间将在公示通知中同步公布。

4.公开选房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先在广州国际校区进行第一批次选房。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进行第二批次选房。学校将按申请人分值及选房顺序,分时段在线下进行公开选房,具体流程将在公示通知中同步公布。

5.合同签订

选房完成后,选中房源的教职工根据选房当天通知的签约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原已租配校内公有住房的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原租配住房,并在签订新租配住房合同时签订退房承诺书。选择橡胶厂人才公寓的教职工先签订《房源确认书》,在房源交付使用后再签订正式租配合同。

 

附件:1.五山校区拟租配公有住房房源明细表

2.橡胶厂人才公寓拟租配房源明细表

3.各校区房源情况展示图

4.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请租配公有住房计分表

 

 

资产管理处

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5月4日

附件:


附件1. 五山校区拟租配公有住房房源明细表..pdf

附件2. 橡胶厂人才公寓拟租配房源明细表.pdf

附件3.各校区房源情况展示图.pdf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请租配公有住房计分表.pdf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111383 邮箱:scuta20@scut.edu.cn 地址: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南座507 邮编: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