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华南工学〔2024〕54 号),为做好我校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我校全日制2026届本科生、研究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
(二)申请方式及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19日前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下面简称“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工作,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未能在9月19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学生也须在9月1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
(三)院(系)主要工作
1.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请。
2.登录系统,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9月22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3.下载、打印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院(系)意见处加盖公章,于9月23日前统一交到五山校区一号楼1126-2室。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2024及2025年通过审批的毕业生于9月22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在岗情况表》。
院(系)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并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院(系)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6月3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待中央审核后,学校将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于9月19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校级、院级审核。
四、以前年度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以前年度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基层就业补录。请各院(系)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填报信息,并于6月3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五、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和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3)。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4)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2.“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进行。其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学院及学校审核为通过。
3.“基层就业复核”模块针仅限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复核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两类。
4.“基层就业补录”模块针对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以前年度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补录和在职在岗确认补录。因学校未提交申请导致未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重新提交申请。
请各院(系)向2026年及2027年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在2026年毕业生离校前,将政策提前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各院(系)要监督提醒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政策育人导向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择业观、就业观,激励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