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现对我校2021年澳门校友奖学金及清远学子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10月26日起至10月28日止。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地址:1号楼1126-2),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澳门校友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xlsx
附件2-清远学子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