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教助委〔2019〕3号),现将我校评选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其中本科生资助工作者2名,研究生资助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填写《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从申报者中择优推荐3名参评候选对象;
(三)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对象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发送至xszz@scut.edu.cn。
联系电话:87110693。
附件1: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