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在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减轻他们的负担,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现开展2019年第二次学校爱心基金救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大疾病范围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附件1)
二、 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申请学生当年须有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 申请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2019年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治疗收费收据等复印件。
四、 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第二次学生重大疾病爱
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12月13日前上交到五山校
区1号楼1126-2室。《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第一次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
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scut.edu.cn。
联系人:陈动,联系电话:87110693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pdf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第二次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