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博士研究生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9-09-02 09:31:48

各相关学院:

近期学校先后颁发了《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94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学﹝201914号)两个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博士研究生有关奖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学院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细则制定、组织申请和评审工作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二、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

各学院在920日前,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奖学金评定细则应在学院内公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备案。2019年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于9月中下旬启动,评审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三、确定2019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类别和助教岗位

1.2019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规整了原分项设置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优博创新基金、学术论文奖等,设置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体系。各类岗位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如下表。

各类岗位奖学金的资助标准

类别

资助标准

(元/年)

其中

学校资助

(元/年)

导师资助

(元/年)

校长奖学金

88200

88200

0

助教岗位奖学金

66000

66000

0

助研岗位奖学金

A

58200

40200

18000

B

58200

28200

30000

C

58200

15000

43200

说明:助教岗位奖学金(仅限人文、数学学科学院,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是在助研岗位奖学金的基础上承担助教工作方可获得,校长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确定,博士生须通过评审后获得。各类别奖学金不可兼得。

2.2019级博士生录取数据已经确定,各学院须会同博士生导师确定博士生的助研岗位奖学金类别和助教岗位,岗位类别确定办法如下:

学科范围

第一个博士生

第二个

博士生

第三个

博士生

第四个及以上

博士生

理工医经管等

A

B

C

数学人文

助教岗位奖学金

A

B

C

(数学人文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三个学院)。

3.确定为助教岗位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承担助教岗位职责。进入四年级的博士生因从事毕业论文而无法继续承担助教工作的,经博士生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可改为助研岗位,助研岗位奖学金标准为58200/年,由学校经费全额资助。

4.博士生助研岗位类别一经确定后,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保持不变。

5.下列情况可获得助研A岗奖励:

1)从2019级开始招博士留学生,且该留学生已毕业并获我校博士学位,其导师可额外获得一个助研A岗;

2)从2019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博士生联合培养公派出国时间累计超过24个月且联培期满回校报到后,其导师可额外获得一个助研A岗;

3)从2019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博士生因双学位项目派出,完成项目交流任务并回校报到后,其导师可额外获得两个助研A岗。

6.请各学院会同导师根据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名单(附件1),确定博士生的助研岗位奖学金类别、助教岗位奖学金后,2填写附件2(需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925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1126-2),电子版发送至adygb@scut.edu.cn.不按时交表及未确定岗位类别的,将影响博士生奖助学金的及时发放。

四、做好2019-2020学年博士生导师资助部分的转账资助工作

1.助研岗位奖学金每学期根据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学生注册信息发放,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注册者不予发放。

2.学校资助部分由学工处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导师资助部分由学院统一将导师资助经费转入学院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再由学工处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工作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博士生导师资助部分的转账工作。

3.对于博士生老生:

1)各学院会同博士生导师,核对学制期限内的博士生老生及延期毕业第一年内的博士生导师资助信息(附件3),如信息有误需更改,请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对于延期毕业第一年的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继续按原类别转账资助的,学校将根据导师实际转账资助的月数、金额,继续按照原标准发放学校资助部分;导师资助月数(应转月数)最多不超过10个月,应转金额可根据实际资助月数(应转月数)计算、更改。

2)学院统计各导师应转账资助金额,将导师资助金额转入学院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见附件4),然后填写“博士生老生导师资助部分转账完成名单信息表”(附件5),在912日前,将附件5纸质版交至1126-2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4. 对于2019级博士生:

1)根据有关文件,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2019级博士生,其岗位奖学金由学校全额资助,导师不需要转账资助,因此,2019级博士生必须在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束后,方可明确是否需要导师转账资助。

2)在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束,各学院根据所确定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类别、助教岗位奖学金(附件2)及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2019级博士生名单,统计各导师应转账的资助金额,并将导师资助金额转入学院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见附件5),然后填写“2019级博士生导师资助部分转账完成名单信息表”(附件6),在1010日前(初定),将附件6纸质版交至1126-2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5.附件7为上一学年博士生导师转账资助后经学工处发放有剩余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各学院在将导师资助经费转入学院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时,如果有剩余金额的必须先扣减掉剩余金额再将差额转入学院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即可,且必须在备注栏目注明为“有剩余金额?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地址:1号楼1126-2 

电话:87111489      邮箱:adygb@scut.edu.cn

附件1:全日制非定向2019级博士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2:2019级博士研究生导师资助信息表(学院汇总上报).xlsx

附件3:博士生老生导师资助信息表.xlsx

附件4:各学院博士生资助经费转入项目编码.xls

附件5:博士生老生导师资助转账完成名单信息表.xlsx

附件6:2019级博士生导师资助转账完成名单信息表.xlsx

附件7:上一学年转账发放有剩余的博士生导师名单20190830.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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