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我校本科生公共课教学和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需要,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管理规定》(研工〔2015〕1号),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报送研究生助教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助教课程范围
五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开设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本科生公共实验课的相关单位,仅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本科生公共实验课方能申请研究生助教。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
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的工作内容是协助主讲教师做好本科生公共基础课和公共实验课教学的辅助性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辅导实验和生产实习,辅导课程设计等。
三、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原则
1.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和数量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共同核定。
2.聘用助教的课程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按教学班配备,公共实验课原则上按课程配备。通识课程原则上不予配备助教。
(2)课程学时数大于16学时。
(3)单门课程单个老师授课学生总人数达到80人以上。80-150人可配备1名助教,150人以上的课程可配备2名助教。
(4)创新班、全英班以及教改类课程可按需求申请助教名额。
四、助教聘期
本次助教聘期为一个学期,时间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根据助教岗位设置原则,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兼任助教需求申请表(详见附件,注意区分有“公共基础课”和“公共实验课”两个表,请分开两个表填写),纸质版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7月11日前,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统一报送至西湖厅303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开课地点为大学城校区的聘用单位统一交至大学城校区B1-412A,电子版发至wangrong@scut.edu.cn)。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避免多人负责多头报送导致材料混乱),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布助教岗位需求
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开课的课程性质、学时以及教学班人数规模、教师工作量等情况,根据“按需设立”的原则审核确定助教岗位需求并在学生工作部(处)主页进行公布。
七、其它事项
助教岗位设置原则、选聘、培训等工作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管理规定》执行。选聘和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李老师,电话:87111489
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王老师,电话:15920327103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研究生兼任助教需求申请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