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2017-2020)》(华南工教〔2017〕53号)精神,提高研究生兼任“助教”(以下简称“助教”)的辅助教学质量和课外辅导效果,学校决定开展助教教学技能培训工作,完成培训的研究生方能接受聘任。现将本学期助教教学技能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拟聘助教。
二、培训形式
1. 课程学习
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组织实施,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我校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管理规定、助教的岗位责任及义务、通用教学技法和教育信息化技术等。
2. 学院培训
由助教聘用单位结合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可以采用报告、研讨、交流、示范课等多种形式,以提升本单位聘用助教的辅助教学的能力。
三、培训时间及工作要求
1.课程学习
五山校区:2018年4月16日下午3:00,地点一号楼1601。参加人员:开课校区为五山校区的助教(非助教所属培养学院所在校区)。
大学城校区:2018年4月25日下午2:00,地点A4-204。参加人员:开课校区为大学城校区的助教(非助教所属培养学院所在校区)。
请各单位通知拟聘助教依时参加。
2.学院培训
各学院自行确定时间,于5月13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提前2个工作日将培训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cfd@scut.edu.cn)。各聘用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将与下一学期助教指标挂钩。
联系人:教务处,吴昭,电话:87110720,电子邮箱:cfd@scut.edu.cn;学生工作部(处),李若英,电话:87111489。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兼任助教聘用情况及课程学习教室安排.xlsx  
教 务 处
学生工作部(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