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我校本科生公共课教学和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需要,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管理规定》(研工〔2015〕1号),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报送研究生助教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助教范围
五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开设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本科生公共实验课的相关单位。
二、助教聘期
本次助教聘期为一个学期,时间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根据助教岗位设置原则,填写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需求申请表(详见附件,注意区分有“公共基础课”和“公共实验课”两个表,请分开两个表填写),纸质版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月10日前,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统一报送至西湖厅303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开课地点为大学城校区的聘用单位统一交至大学城校区C1-111,电子版发至wangrong@scut.edu.cn)。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避免多人负责多头报送导致材料混乱),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布助教岗位需求
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根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开课的课程性质、学时以及教学班人数规模、教师工作量等情况,根据“按需设立”的原则审核确定助教岗位需求并在学生工作部(处)主页进行公布。
五、其它事项
助教岗位设置原则、选聘、培训等工作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管理规定》执行。选聘和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李老师,电话:87111489
开课地点为五山校区的聘用单位:王老师,电话:39380132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