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0-17 15:07:16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七色的彩虹 榜样的力量”学生工作创先争优标杆工程之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指导“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候选学生严格按要求完成所需提交的材料,经学院审核修改后于1024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所需申请材料纸版至五山校区一号楼1119室。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发送至adsa@scut.edu.cn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符合“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见《学生手册》);

2.为更好树立低年级优秀学生标杆,扩大“三好学生标兵”在各年级中的代表性,各学院可推荐12名低年级学生(2015级、2016级均可),低年级学生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个人所需申请材料

1.个人事迹主标题,体现个人主要成绩;

2.个人大一寸照片一张(蓝底免冠),生活照4张(像素至少800万),照片以个人姓名命名;

3.基本资料:姓名、性别、籍贯、学院、班级、主要职务;

4.参选宣言:100字以内;

5.主要奖项:注明获奖时间、荣誉称号、授予单位等;

如:20145月获得由教育部授予的“优秀大学生”称号;

6.主要事迹:详细介绍本人的先进事迹,长短不限,要有若干的小标题,有一定层次区分;

7.其他资料,如个人博客、个人视频等展示自我的资料;

8.两位师长寄语(100字左右),由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教授等的评价,注明评价人的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学院申报材料

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联系人:伍婧超

电 话:87110452

附件: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