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费老生办理缓交手续的通知
2017-09-01 11:57:51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华南工教〔201743号)中第八条的规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须在新学年报到注册的2日内向学院提出缓缴申请,缓交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缓交申请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批,由学院在报到注册日后7日内送学生工作部(处)复审,报财务处及教务处备案后,学生方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选课,办理预注册手续。缓交期间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予以注册。”为了贯彻执行完费注册制度,现将欠费老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办理缓交手续的是2017~2018学年度欠费学生,未缴清以前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本学年缓交;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缴纳学杂费的学生方可申请办理缓交;

       3.根据附件1中欠费学生名单认真核实每名欠费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需要办理缓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报到注册日办理缓交,填写一份《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

       4.98日前可交清所欠费用的学生不需办理缓交,缴费方式见附件3

       5.将学院已同意缓交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附件一名单的备注栏中注明“已办理缓交”,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也请在备注中注明。各学院请将电子版汇总表于98日前发至wxwei@scut.edu.cn

       6.各学院将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书面材料汇总后请于98日前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审核并提交财务处办理缓交手续。

       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选课,请各学院按照程序为学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审批手续。


附件1截至2017年9月1日欠费本科生名单.xls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缴费方式-2017.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