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17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7届校园地国家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
二、还款方式
2017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还款方式之一:
(一)毕业前归还贷款
银行扣账时间为2017年5月22-31日和2017年6月21-30日期间,请务必在扣款时间5月22日或6月21日前存入还款资金。
(二)毕业后正常还款
1.2015年之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可选择6年或13年,延迟还本时间分别为2年或3年;
2.2015年及以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还款期为13年,延迟还本时间为3年;
3.正常还款的学生,首个还款日为2017年8月1日。
(三)毕业后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展期还款
毕业生原还款期限为13年,攻读高一级学位期间可继续贴息,贴息结束后有3年的延迟还本期。
例: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017年8月1日-2020年7月1日仍国家贴息,学生不需还款;
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1日学生每月只归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2023年8月1日-2030年7月1日学生每月还本金和利息。
三、办理还款协议事项
(一)各种还款方式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前归还贷款学生,需提交
(1)《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2.毕业后正常还款学生,需提交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2)《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3.毕业后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办理学生,需提交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2)《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4.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1)学生根据选择还款类别所需的《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请在学生管理系统中“还款申请”中提交后打印,还款人需用黑色水笔签字并按右手拇指指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提交时暂不用签字,在还款仪式现场再签字按指模。
(2)请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印在纸张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以传真纸递交,还款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按右手拇指指模;
(3)还款卡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还款人需在复印件上抄一遍卡号并签字确认并按右手拇指指模;
(4)还款银行卡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要更改还款账号,需填写《划付授权书》(见附件2),并提交新银行卡复印件,还款人需在复印件上抄一遍卡号并签字确认并按右手拇指指模;
(5)指模请按在学生本人的签名上。
(二)助学贷款还款操作系统
1.完善、更新个人基本信息
请学生完善、更新本人、家庭及银行信息。
父母信息完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父母工作单位、职务要详细,职务可填写“职工、个体、务农、无、其他”等;家庭住址要详细,家庭如果没有固定电话可填父母亲手机号码。
2.学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还款申请
学生申请具体操作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系统讲解》(附件3)。
学生用个人账户进入学生管理系统,选择“学生贷款”→“还款管理”→“还款申请”→阅读还款须知,点击“下一步”→选择还款方式,点击“下一步”→完善带红色星号的相关内容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提交申请后可打印相对应的《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三)时间安排
4月21日之前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还款申请,书面材料学院收齐后于4月25日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办公室1号楼118室。
四、还款事项
(一)每月还款扣款日
每月1号为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十余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还款法”
(1)在延迟还本期内,只需归还贷款利息,每月还款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贷款利息额=贷款本金余额*年利率/360*每月天数。
例:每月需还利息=10000元(本金)*4.9%(年利率)/360*30=40.83元
(2)延迟还本期结束后,每月还款金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月利率
还款期数
例:每月还款金额=10000/120+(10000-83.33)*4.08333‰=123.82(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调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期,每年度贷款的发放日期不一定相同。
中国人民银行近一年公布的贷款利率如下:2015年10月24日起至今 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9%
(四)变更联系方式
毕业后发生联系方式变更,特别是联系电话,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附近中国银行修改个人信息。
(五)查询还款信息
如需查询还款记录、还款余额、还款金额等个人贷款信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前台打印(相关咨询电话:020-38823041),或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查询。
(六)毕业后提前还款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还款卡、借款合同(如有)前往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前台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20-38823041),或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七)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
请及时到开户行办理挂失及补办。如需变更还款账户,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还款卡、借款合同(如有)前往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前台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20-38823041),或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自行更改。
五、违约责任
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会阻碍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方面的办理,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经办银行信息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楼。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17届校园地国家贷款毕业生名单.xlsx (24.42 KB)
附件2:划付授权书(变更还款账号通用版).docx (30 KB)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系统讲解.pptx (4.57 MB)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