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见附件1),现将对我校的《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学工〔2014〕3号)(见附件2)进行修订。
现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经验和做法,将对《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意见于3月27日前发至wxwei@scu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