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新力苏青助学金受助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便捐赠方审批本学期的助学基金。
(1)新力苏青助学金申请表;
(2)上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3)个人学习、生活总结。
请各学院收集齐后于3月3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办。
附件1:“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16-2017学年度新力苏青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