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公示和学校审核,现对我校2015-2016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从11月21日起至11月23日止。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均可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与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7110452
附:2015-2016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