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30日。
二、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和集中宣传。
三、评选对象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五、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全国共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我校选拔上报初选学生1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评选,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
六、提交申报材料
1.《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1)(正反打印)。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附件2)(正反打印)。
3.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以上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七、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2.学院组织初评、推荐工作,于5月30日前将本科生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工处学生资助办公室,电子版发至wxwei@scut.edu.cn,研究生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3.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评,确定我校1名“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doc (42.51 KB)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 (25 KB)
3.递交照片要求.doc (26 KB)
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