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评选2013-2014年度“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 的通知
2014-11-05 09:38:00

相关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3年修订)》(华南工[2013]8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企业捐赠协议,现增加评选2013-2014年度“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         奖励金额及推荐名额

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2.8万元整(¥28000.00),共计奖励7人,其中包括:工商管理学院2名(工商管理类专业、会计学专业)、经济与贸易学院2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环境与能源学院2名(环境科学专业)、新闻与传播学院1名,每年奖励7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每人4仟元整(¥4000.00)。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二或三年级全年平均绩点不少于3.0

3.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名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综合排名为所属班之前十名;

4.       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及社会服务;

5.       家庭经济有困难可获优先考虑;

6.               学生须获所属院系和校级评审委员会推荐,恒生银行作最后确认。

三、         申请及评审程序

1. 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上交以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对捐赠单位的了解和认识;(2)《华南理工大学“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3)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4)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5)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议后,确定本学院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1113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

4. 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确定的推荐名单通过学校校园网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公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5. 学生工作处将“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获奖名单送捐赠单位复核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照《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做好推荐工作;

2. 申请表格均需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打印需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需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 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附件1.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_恒生银行内地_奖学金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