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博爱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
2.患有重大疾病,因病致贫的学生优先推荐;
3.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学生优先推荐;
4.已获得其他方面社会捐助的不再推荐;
5.成绩合格者可连续两年接受资助。
三、各学院资助名额(12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电子与信息学院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土木与交通学院 1 经济与贸易学院 2
环境与能源学院 1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轻工与食品学院 1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一份;
2.《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表中银行卡信息请填写学生本人工商银行的相关信息)一式两份,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3. 2014年办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
2.学院初审: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请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所有受助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 “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学生的书面评审材料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递交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捐赠单位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六、助学金的发放
博爱助学金每名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4500元。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