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14年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材料的通知
2014-06-16 09:57:00
各学院: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审核及报送工作,现就审核材料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材料
1. 应征入伍学生提供资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见附件1参考,此表须通过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dxnb/);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1份,要求账号清晰可辨,务必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5)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证书1份(翌年毕业生不用提供)。
2.退役复学学生提供资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份,见附件2参考,此表须通过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dxnb/);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文体中心201武装部办公室邮编:510640。
联系人:程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440。
请同时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cut007@scut.edu.cn。
2.学校接受申请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三、相关说明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当前尤其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审查把关;
2.今年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对象包括:
(1)2014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4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4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4)补报2013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5)补报201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3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适用于应征入伍毕业生和在校生填写;
4.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定为从申请人毕业时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应支付的利息。
5.大学生当兵代偿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f3fe8650100mnjn.html。
附件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xls 附件2: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人民武装部
2014年6月16日